《內蒙古安迪科同位素診療藥物生產中心項目(一期)》環境影響評價報批前公示
發表時間: 2025-07-10 15:00:55
根據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》(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)第二十條:“建設單設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之前,應當通過網絡平臺,公開擬報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文和公眾參與說明。”
現將內蒙古安迪科藥業有限公司擬報批的《內蒙古安迪科同位素診療藥物生產中心項目(一期)環境影響報告書》全文及《內蒙古安迪科同位素診療藥物生產中心項目(一期)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說明》進行公開。
附件1:《內蒙古安迪科同位素診療藥物生產中心項目(一期)環境影響報告書》
鏈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Vf7F_Pdo9p-7TDGIOHoe1Q?pwd=GHKJ
提取碼: GHKJ
附件2:《內蒙古安迪科同位素診療藥物生產中心項目(一期)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說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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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取碼: GHKJ
內蒙古安迪科藥業有限公司
2025年07月10日